澳門大學副校長(學術)倪明選應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邀請,參與“保障私隱坐言起行”的私隱週活動,並在“智慧+:私隱保護與營商便利”研討會上發表主旨演說。倪明選指出澳門具“四有一無”的城市優勢,不應全盤照搬歐盟“資料保護總規章”(簡稱GDPR),並呼籲設立《數據產業促進法》和積極營造“隱私友好型智慧城市”。

倪明選表示,歐盟“資料保護總規章”將於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,面對城市的規劃、建設和管理、數據的保護、流通和使用,人們將進入智慧城市,還是智障城市?面臨歷史發展機遇,倪明選指出,澳門具有“四有一無”的城市優勢:澳門是中西文化的交融地,具有隱私保護的良好社會基礎和歷史傳統優勢;澳門是行政主導的社會治理結構,具有充裕的財政資金優勢,可以動用社會資源實現數據服務;澳門位於粵港澳大灣區核心位置,輻射面廣,具有數據服務的區域優勢;歐洲GDPR先行先試,澳門具有制度後發優勢,避免少走彎路;且澳門尚無類似美國GAFA和內地BAT的互聯網公司,商業阻力小。因此澳門不應全盤照搬歐盟GDPR,限制自身發展速度。

另外,倪明選認為,澳門需要立足灣區、對標內地,與內地接軌,關注本土高科技公司的成長,全方位扶持創新創業。他表示,澳門需要通過倡導數據服務的理念,率先建立起“保護隱私、鼓勵創新”兩不誤的智慧城市,並倡議澳門先行先試,成為“數據制度試驗區”,促進政府為數字經濟保駕護航,且大力推動建設具有澳門特色的數據中心,服務大灣區,輻射一帶一路。最後,倪明選呼籲逐步設立《數據產業促進法》,與 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互為配套、互為保障,為打造 “隱私友好型智慧城市”而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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