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大學法學院博士生黃澤宇撰寫《論中國內地臨時仲裁的機構化:關於構建多層次審查機制的提議 》於第五屆“中倫杯”全國國際商事仲裁徵文大賽中奪三等獎。該文還將獲發表於國際商事仲裁知名學刊《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aw Review》。指導老師為澳大法學院教授涂廣建。

該論文指出,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自貿區有限度地推行臨時仲裁,是“臨時仲裁機構化”這全球趨勢在中國的體現。面對這一趨勢,中國內地法律和司法實踐並沒有做好充分準備,甚至沒有區分機構仲裁與臨時仲裁的判斷標準。該文提議構建多層次審查機制,在“臨時仲裁機構化”這一潮流中通過三步走機制來確定“混合式仲裁”是機構仲裁還是臨時仲裁。

今屆“中倫杯”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、中國人民大學、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北京市律師協會聯合主辦,共收到107篇參賽論文。黃澤宇的論文是僅有的兩篇用英文撰寫的獲獎論文之一。其後,黃澤宇以獲獎代表之一,出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辦的“2017年中國青年仲裁論壇",並於大會上用英文介紹了研究內容,針對臨時仲裁在內地的發展提出了自己觀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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