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來源:南洋商報

(巴生13日訊)澳門大學校長趙偉教授認為,未來5至10年,實體產品與服務將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改變方向,即皆由資料驅動,並走向個性化、精准化,因此作為“原料”的資料,應當通過公平交易貿易化。

他表示,大資料時代的來臨,意味著我們將進入一個“贏者通吃”的時代,各行各業要做到不但是在馬來西亞做得好,還要在全世界做得最好。

“因為覆蓋的範圍與區域越大,前途會越穩定。”

趙偉是國際知名學者,專長于物聯網與大資料研究領域。他接受本地中文報聯訪時表示,資料驅動的產品與服務,源頭是資料。這好比喝咖啡須買咖啡豆,做鞋子要買牛皮一樣,搞資料驅動的產品與服務,資料是“原料”。

“既然資料是‘原料’,用買,自然比偷、搶和撿來,比較公平。”

大數據只對富人有用

他指出,若允許資料免費使用,不僅影響公眾利益,也會加速貧富懸殊化。因此,為了國家與人民的利益,未來一定要走向資料貿易化。

“基本上,大數據只對富人有用。對於95%的人來說,你給他們數據,也沒太多用途,但對這5%的富人而言,則太有用了。”

他指一旦任由大家免費使用大數據,代表著5%的人將可使用95%人的數據,這並不公平。

資料貿易化需克服3問題

趙偉指出,數據貿易化目前仍需克服三大問題,方能付諸實行。

他說,第一是法律問題,如何讓購買數據者合法合理使用數據,包括厘清誰能擁有數據、買了以後如何使用,以及如何確保買方按照預設的方式使用資料,而不犯規違法。

“其二,作為一種原料,必須要有一套度量衡,比如買米要稱重,買布用量,買資料是該稱重,還是量長?至今,仍未有一套明確測量大資料的方式。”

他說,第三,數據與實體產品和服務最大的區別是複製成本幾乎是零,因此未來一定要管制,將數據變成限量版。

“目前通過版權條規,確實可以控制複製侵權,但社會成本太高、過程太久。比如說,我們每發一次電郵,賣出一張照片給人後,他轉發給他人就提告,成本會很高。”

他指要管制數據大量被複製,必須通過技術層面,不能靠版權法律。以現在的技術,已可以做到照片只能讓買家看到,而不能轉發他人。“我相信5年內會出現一種情況,即數據只能讓買方看到,或者限制轉發的次數,任何人一發入朋友圈,便會自我毀掉或黑屏。”

數據驅動仍在起跑線

人工智慧便是數據驅動的產品與服務,全世界都還在起跑線上,我國發展數據驅動產業,不怕慢,只怕站。

趙偉說,國家無論大小,也不管是以實體經濟或服務經濟為主,在數據驅動產業這一塊,各國都有平等的發展機會。

“這是一個不可錯過的機會。無論是東盟、先進或落後國家,大家都還在起跑線上,就算一些已開始跑的國家,也跑不遠。”

他說,大數據時代來臨,跟得上或轉型與否,必須看企業與個人本身,這就好比如數百年前開始機械化時,肯定還有鐵匠念念不忘他們的大錘子。

“既然大家都在起跑線上,誰領跑,或是現在多跑一兩步,十年後的差距,便是十萬八千里。”

數據工業講求人才

趙偉說,數據工業與數據貿易講求智慧與人才,一個國家是否能跟上大數據時代,取決於對人才的培養與吸引力。“過去,一個國家沒有石油,那個國家便會很窮;但在數據時代,這並沒關係,因為數據驅動的產業,無需依靠一個具體的物資。”

他說,智慧產品需靠數據驅動,而數據驅動須靠軟體與互聯網經濟進行,目前世界各國仍缺乏這方面的人才。

“互聯網經濟有一個特點,叫‘贏者通吃’,比如說一個很好的餐館服務軟體,全世界只要有一個就夠了。

他以澳門大學為例,其大學注重培養學生自知,讓學生知道自己的強弱點,以便日後在社會工作,與人競爭時,懂得用強項擊敗別人的短項。

“當社會的分工將越來越細,每個人越要知道‘我是誰?我能做好什麼事?做不好什麼事?。人才不是全能,而是在某方面特強,我們要明白自己的強項,讓強變得更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