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學海無涯,唯勤是岸。」2013年澳門大學法學院本科畢業的李金獅,剛剛考取了澳門律師執照,在同一時間還完成澳大中文法學碩士課程,他說:「只要有決心,凡事都可實現。」

繁重生活的開始

法學院學生一般給人非常忙碌,埋頭苦幹的印象。為了成為律師同時取得碩士學位,李金獅每天學習及工作約10小時,同時兼顧律師樓實習、修讀實習律師課程、準備實習律師考試、修讀碩士課程、進行法律研究、還有教學工作,工作量之大,可想而知。但他沒有停止法律方面的學習, 並在2015年取得中文法學碩士學位,在去年11月也通過實習律師最後評核試,成為律師。

「在整個過程中,我深感慶幸的是得到法學院老師的指導,以及朋友和同學的鼓勵。而在工作上,亦與同事互相協調,才能更好地安排時間。」為了完成目標,難免要犧牲與家人、朋友相聚和玩樂的時間。這段日子為了更有效運用時間,他更搬進研究生宿舍,以爭取更多學習及休息時間。

李金獅在求學的過程中看到有一部分同學「掉隊」,離開這個領域,但基於他對法律的興趣而一直堅持下來,「以前大一的時候看的法律書籍全部都是中文字,但看完也不明白句子想表達的意思,當時也不時會反問自己是否適合這一科,但經過一段時間的鑽研和推敲,以及與同學、前輩、老師的討論,後來總算能夠明白有關書籍想表達的意思。」每當想到放棄或者面對難題的時候, 李金獅就會回想當初入讀法學院的初衷, 鼓勵自己堅持下去。「我讀法律,除了希望增進自己的見識外,亦希望可以藉此幫助別人解決問題,無論過程辛苦也是值得的。」

為正義及法律服務

李金獅接受訪問時,談吐溫文儒雅、說話條理清晰,與電視劇中話鋒犀利、針鋒相對的律師形象截然不同。李金獅說, 按照法律規定,律師對同業和法官有義務禮貌地表逹見,所以很少出現電視劇對罵的情況。「有時市民會對律師有負面印象,認為律師是收取報酬,幫助有錢人工作的人。澳門律師公會的《職業道德守則》第一和第二條就有提到,律師應自視為正義及法律服務的人,儘量保持獨立性及公正無私,同時律師應拒絕在法院代理一切其認為不合理之事情。所以,我們不是單純考慮報酬,面對不正義的事我們可以拒絕的。」他解釋道:「律師作為當事人的訴訟受任人,要中立去判斷每一件事,不應受到外界對該事件的評價所影響,在刑法上也有一個重要的原則:『無罪推定』,每件事都不能先入為主, 要細心分析。例如,一個人涉嫌犯罪,最終罪名成立與否應該交由法官按證據來作出裁判,而任何人均有權獲得法律資訊和法律諮詢,以及獲得律師的幫助和獲得辯護的權利。」

成為律師是李金獅人生規劃的一個目標,在經歷過去幾年的努力衝刺後,他說暫時需要休息一下,養精蓄銳,再向下一個目標進發。問他下一個目標是甚麼,他說:「希望可以盡快適應這個職業,未來也可能會繼續修讀博士課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