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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言
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,有利于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,考虑到 澳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,国家决定:在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时,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,并根据 ``一个国家,两种制度"的方针,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 政策,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,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葡联合声明中予以阐 明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,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,以保障国家对澳门 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