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
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<<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>>第三十一条和 第六十二条第十三项的规定, 决定:
一、 自1999年12 月20日起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。
二、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域包括澳门半岛、凼仔岛和路环岛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图 由国务院另行公布。